Friday, June 26, 2009

人民網誤將毛澤東當通緝犯

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625/4/cvq5.html

人民網誤將毛澤東當通緝犯
(明報)2009年6月25日 星期四 17:05

內地官方新聞網站人民網今早刊登一則通緝犯自首的新聞,誤放了已故領導人毛澤東    的照片。

有網民今早發現網站誤登相片,將有關新聞複製下,並放在網上。該段新聞是涉及拐賣兒童的通緝疑犯宴朝相在雲南省自首。不過疑犯的照片就變成毛澤東。

人民網發現出錯後,已撤走該張照片。負責人承認出錯,正調查事件的原因,並會作出交代。

(綜合)


http://news.sina.com.hk/cgi-bin/nw/show.cgi/32/1/1/1179776/1.html

人民網誤將毛澤東當通緝犯
2009-06-25 16:26:00

內地官方新聞網站人民網今早刊登一則通緝犯自首的新聞,誤放了已故領導人毛澤東的照片。

有網民今早發現網站誤登相片,將有關新聞複製下,並放在網上。該段新聞是涉及拐賣兒童的通緝疑犯宴朝相在雲南省自首。不過疑犯的照片就變成毛澤東。

人民網發現出錯後,已撤走該張照片。負責人承認出錯,正調查事件的原因,並會作出交代。

(綜合)

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realtime/art_main.php?iss_id=20090625&sec_id=10793096&art_id=12919053

人民網
誤把毛澤東當通緝犯

2009年06月25日 (02:42 pm)

內地的人民網,在報道一則關於一名拐賣兒童的通緝疑犯,在雲南省自首新聞時,竟誤將緝疑犯的相片,放了毛澤東的照片。人民網隨即把網頁撤走,該網站發言人 承認出錯,正調查事發原因。


http://www.hkej.com/template/forum/php/forum_details.php?blog_posts_id=16434

2009年06月25日 16:03 網站編輯
人民網誤把毛澤東當通緝犯


內地新聞網站人民網,今早一則通緝犯自首新聞,誤放了毛澤東的照片。人民網隨即將有關網頁刪除。人民網發言人承認出錯,現時仍在調查事發原因。

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090626&sec_id=15335&subsec_id=15336&art_id=12920879

中共喉舌人民網 誤登照片犯大錯
毛澤東變通緝犯

2009年06月26日

中共中央喉舌人民網( http://www.people.com.cn)昨日出大錯,在刊登一則通緝犯自首的新聞時,配相竟用了中共已故領導人毛澤東的照片,令毛澤東頓成為 通緝犯,事件在網上引起嘩然。雖然人民網事後很快糾正錯誤,將毛澤東的照片撤去,但網頁截圖已遭網民廣泛轉載。人民網有關人員事後承認出錯,稱可能是技術 問題引致。有內地學者認為,人民網將有人因此遭處分。

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090626&sec_id=15335&subsec_id=15336&art_id=12920880

時有發生
新華社曾擺烏龍 胡錦濤寫胡錦鑄

2009年06月26日

內地媒體擺烏龍、張冠李戴登錯照片或寫錯領導人名字的事件,時有發生。官方網站因管理不嚴謹,缺乏足夠技術力量,遭黑客報復攻擊等,亦是時有所見。
2006年 11月 21日官方新華社在一篇題目為「胡錦濤和卡拉姆共同出席中印友好年慶祝活動」的重要新聞稿,其標題將「胡錦濤」寫成「胡錦鑄」,內地多數報紙在刊登新華社 這篇文章時,都將標題上的錯誤及時糾正,只有江西省黨報《江西日報》仍以大字標題在 11月 23日 A3版的要聞上刊出「胡錦鑄」。事後,新華社兩名編輯被記過處分。

日本探月衞星當嫦娥一號

再者 2008年 10月 22日,《廣州日報》報道溫州市鹿城區委書記楊湘洪出國考察稱病不歸時,張冠李戴,將溫州副市長陳宏峰照片,錯當成楊湘洪刊出,並稱消息來自新華網。陳閱 報後大怒:「我那裏叛逃了?!」

2007年 10月 25日,中國首個繞月衞星嫦娥一號成功發射,湖北《荊州晚報》以巨幅照片做底,在封面報道,但所用照片卻是幾日前日本探月衞星「月亮女神」發射的照片。事 後報紙登報道歉,有關編輯被處分。

2006 年 2月,號稱內地發行量最大的生活類雜誌《知音》,刊文報道湖南邵陽前副市長戴松林瀆職、受賄、包養情婦問題,錯配現任副市長禹某的照片,被禹告到法院索賠 八萬元人民幣。此外, 2005年 12月,吉林市政府網站遭黑客攻擊,留下侮辱和挑釁留言,案破後發現,作案者竟是一名年僅 13歲的少年,因與人爭執而報復政府。
本報記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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