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无奇不有
2. 神棍当然是罪有应得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100104/4/fy9e.html
茅山法師誘騙性交判罪成
(明報)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 17:45
19歲「口靚模」為改運,被一名自稱茅山法師誘騙性交,被告被判9項以虛假藉口蓄意令人非法性交的罪名成立。
法官裁決時表示,事主因完全相信可以改運,才與被告性交,而被告亦曾承諾不會懷孕。法官指摘被告所說的為異端邪說,難以令人相信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21日 判刑,等候被告的心理報告。
控方陳辭指出,07年4月,19歲模特兒X從經理人得悉一名叫「阿富」的男子,可做有關轉運的法事,又指有關法事可能涉及口交、性交等行為。但X認為其事 業不如意,遂要求經理人介紹她認識「阿富」。
07年4月中,X與被告首次見面,被告接載X、X的經理人及其友人到一個住宅,被告在廳放置一張枱作壇,並放上香爐、元寶蠟燭及一些黃色符紙,X的經理人 及其友人先後跟被告入房,各人約15分鐘後出來。
其後,被告要求X上香及念咒語,並要她跟他入房。入房後,被告要求X脫光衣服,做一個淨身儀式,其後被告用手指夾著符紙在X身上畫寫,觸及她的頭、手腳、 胸及下體。被告亦脫光衣服,坐在床邊要求X替他口交,然後又要求性交,作為轉運儀式。事後,被告給X飲符水,再給她符水清潔 身體。X亦封了200元利是給被告。其後每隔約一個月,被告就致電X做「法事」。同年8月,被告相約她做第五次「法事」,但因X不想再做,遂問被告是否每 次也要口交及性交,被告則指總共要做9次才能轉運。
同年12月30日,當做第九次法事時,X再次質疑其成效,惟被告堅稱要9次才有效。翌年1月,X發現懷孕,經有關團體協助下報警,同月墮胎,DNA測試證 實胎兒的父親是被告。
【案件編號:DCCC569/09】
(即時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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