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.06.17
馬會告IBM索賠千萬
【新報訊】香港賽馬會昨入稟高等法院,控告國際商業機器中國香港有限公司(IBM)違約,沒有提供充足的服務,並要求它賠償一切損失。
IBM是原告的電腦服務供應商,負責為其商業及客戶資料庫提供硬件和軟件系統。原告入稟控告被告在2007至2008年間多次違約,不能提供有效的 服務。當中包括沒有為系統提供有足夠經驗和專長的電腦人員、2008年持續遲交貨、提供有缺陷的零件、沒有為其系統提供矯正服務,以及沒有為其項目提供管 理及技術。
原告要求被告就其違約事項賠償違約而引起的一切損失,包括原告給予被告的九百多萬元服務費、設置系統的成本、安裝費、行政費及管理費等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