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y 07, 2013

【明�新� iPhone App】「廉政�」含混�� 廉��值�花果�零

「廉政門」含混過關 廉潔價值將花果飄零
2013年5月7日

【明報專訊】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及不當酬酢、送禮以外,據知5年任內,他和廉署共收取約450份禮物,懷疑部分禮物價值超過上限,湯顯明未按規定報請行政長官批准,有干犯《防止賄賂條例》之嫌。收禮與酬酢和送禮一樣,表面上湯顯明責任最大,不過,整體事態仍是「團隊」運作,例如涉及他的副官和社區關係處等,若情况仍然由廉署關起門調查,自己人查自己人,市民更難有信心。政府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,我們期望立法會議員(特別是建制派)從愛護香港出發,引用特權條例組織專責委員會調查此事;若這個期望落空,能夠挽回廉署形象、重拾市民信任的只有廉署自己,若處理未能讓人看得見大公無私,市民會對廉署信心盡失。

5年收禮約450份

對廉署是莫大諷刺

廉署人員受收禮規則規管,其中禮物價值逾400元至1000元,並刻上了獲贈人員姓名,只要上司許可,有關人員可保留禮物;至於價值逾1000元的禮物,除非情况十分特殊,否則不能收禮。內地官場以送禮為名,買官賣官,已經成為潛規則,官場貪污腐敗與此直接有關。本港歷來嚴限禮物價值,法理以外顧及人情,目的是要維護廉潔政治和健康官場生態,但是湯顯明治下的廉署與此背道而馳。

據知,湯顯明任專員期間,他和廉署共收禮約450次,平均4天收禮一次,收禮之頻繁,使人側目。收禮、受禮往往是廉署人員調查貪污個案的線索,在湯顯明治下,廉署如此頻密大量地收禮,與其角色和屬性格格不入。另外,一般公務、公職人員須獲政策局常秘或部門首長批准,才可以收受禮物,廉政專員則須由行政長官批准。據知,湯顯明和廉署收受的禮物,不乏茅台酒和XO干邑,一般價值都超過1000元,不過,懷疑湯顯明並無向行政長官申請批准,若屬實,這是不依規定辦事,而事態性質與《防止賄賂條例》有牴觸。

廉潔社會肅貪倡廉在香港植根之後,政府部門送禮收禮顯得格外謹慎,深怕一時不察誤墮法網,於是有明確規定,供公務員與公職人員遵行;至於一般私人機構,僱員收禮須得到僱主首肯,就是要避免違法情事。對於收禮受禮,其實廉署應該最敏感,因為不少違反防賄條例的案件都與此有關,偏偏負責執行防賄條例的廉署,在湯顯明主政期間顯得那麼稀鬆平常,貪污腐敗政府的表徵,廉署卻是那麼優為之,事態超乎想像。

本報接連報道湯顯明超支酬酢、不當送禮等,從他和廉署頻密收禮看來,這種禮尚往來互動密切,性質是普通交往抑或帶有工作性質,使人有懸念。據知去年2月,廉署就前任特首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等行徑,決定展開調查翌日,中聯辦官員邀約湯顯明晚上會面,由於時機敏感,廉署內部不少人就此竊竊私語。當然,無證據證明中聯辦官員向湯顯明查詢案情,或湯向中聯辦官員通報情况,因此無法確知會否有不妥,但是廉署與中聯辦並無工作關係,在敏感時刻卻不避忌,若屬考慮不周,算是無心之失;不過,若中聯辦「查詢」、廉署「匯報」是他們的「工作關係」,則湯顯明與中聯辦之間的互動性質,就大有問題了。

專人打點飲宴送禮收禮

廉署浪費資源荒廢正事

綜合「廉政門」種種不當或涉嫌違法情事,絕非僅湯顯明的個人行為,據知有副官替他打點,另外,社區關係處轄下的內地聯絡組多名人員,負責安排湯及處長穆斐文的酬酢、送禮、收禮和外訪等活動事宜,廉署本應是社會其中一個重要「守門人」,守護極其重要的廉潔核心價值,卻撥出寶貴資源為首長人員吃喝玩樂服務,浪費資源、荒廢正事,莫此為甚。

湯顯明5年任內,除了表面的不當情事,事態性質和還有什麼情况,亟需釐清,特首梁振英只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,只檢討制度,不追究個人責任;另外,廉署的調查是自己人查自己人,本來就難以取信於人,而且不當或不法情事又牽涉內部首長級領導的團隊,很難想像有人會自請紀律或法律處分;帳委會的調查則只限於審計報告的衡工量值範圍,不可能找出真相。目前唯一可能牽動整件事的,是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,組織專責委員會調查,按目前情况,建制派議員會抗拒用特權法調查。不過,建制派議員應從宏觀方向審視此事:若市民對廉署失去信心,廉潔的核心價值不再理所當然,則社會將進一步沉落。期望立法會議員着眼香港最根本利益,摒除成見,為香港做一件好事。

歡迎回應 editorial@mingpao.com

歡迎免費下載及安裝【明報新聞 iPhone App】,接收更多新聞內容。
http://news.mingpao.com/iphoneapp.htm




{sent via i5}

No comments: